1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,经过专业培训,了解桩机的构造、原理,操作和维护保养方法。
2、对设备所配置的挖掘机、液压打桩机等施工时须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3、如遇设备有异响、零件脱落、振动锤紧固螺丝松动、轴承油过高、报警及其他故障时,必须报修处理完毕后才能正常施工,严禁带病作业(导向装置松动)。
4、遇雷、雨、雪、雾、台风等恶劣条件时,必须将机器安全停置,严禁非安全作业。
5、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水位、机油位、液压油位、各部分紧固状况正常后,首先空运转,确认机器无异响、漏油、漏水、无报警现象,进行热机方可作业。作业时不得松开夹桩器,停止作业时先停止振动,后松夹桩器。
6、吊振动锤、吊料、吊钢板桩、行走、回转等动作时,严禁两动作同时操作。
7、沉桩时及时校正桩垂直度,严禁采用桩机行走或回转等动作来校正垂直度。
8、桩机行走、回转、对桩机时必须有专人指挥。
9、桩机禁止快速回转,同向转动小于360 度。
10、每天停止作业时,应将振动锤放到地面,发动机怠速运行3 分钟,熄火,切断电源,长期停机时,桩机须停在平整地面上,振动锤落下垫起,并采取防雨水措施。